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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一八年·三十五至三十八

作者:鲁迅   来源:  
内容摘要: 三十五〔1〕  从清期末年,直到现在,常常听人说“保存国粹”这一句话。  前清末年说这话的人,大约有两种:一是爱国志士,一是出洋游历的大官。他们在这题目的背后,各各藏着别的意思。志士说保存国粹,是光复旧物的意思;大官说保存国粹,是教留学生不要去剪辫子的意思。  现在成了民国了。...
    三十五〔1〕


  从清期末年,直到现在,常常听人说“保存国粹”这一句话。
  前清末年说这话的人,大约有两种:一是爱国志士,一是出洋游历的大官。他们在这题目的背后,各各藏着别的意思。志士说保存国粹,是光复旧物的意思;大官说保存国粹,是教留学生不要去剪辫子的意思。
  现在成了民国了。以上所说的两个问题,已经完全消灭。所以我不能知道现在说这话的是那一流人,这话的背后藏着什么意思了。
  可是保存国粹的正面意思,我也不懂。
  什么叫“国粹”?照字面看来,必是一国独有,他国所无的事物了。换一句话,便是特别的东西。但特别未必定是好,何以应该保存?
  譬如一个人,脸上长了一个瘤,额上肿出一颗疮,的确是与众不同,显出他特别的样子,可以算他的“粹”。然而据我看来,还不如将这“粹”割去了,同别人一样的好。
  倘说:中国的国粹,特别而且好;又何以现在糟到如此情形,新派摇头,旧派也叹气。
  倘说:这便是不能保存国粹的缘故,开了海禁〔2〕的缘故,所以必须保存。但海禁未开以前,全国都是“国粹”,理应好了;何以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,古人也都叹气。倘说:这是不学成汤文武周公〔3〕的缘故;何以真正成汤文武周公时代,也先有桀纣暴虐,后有殷顽作乱〔4〕;后来仍旧弄出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,古人也都叹气。
  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:“要我们保存国粹,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。”
  保存我们,的确是第一义。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,不管他是否国粹。

  注释:

  〔1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《新青年》第五卷第五号,署名唐俟。
  〔2〕 海禁 参看本卷第57页注〔4〕。
  〔3〕 成汤文武周公 成汤,商代的第一个君主。文,即周文王,商末周族领袖,周代尊称为文王。武,即周武王,文王的儿子,周代第一个君主。周公,武王之弟,成王时曾由他摄政。下文的桀,夏代最后一个君主。纣,商代最后一个君主。
  〔4〕 殷顽作乱 周武王灭殷之后,把殷的旧地分为三个部分,分别由他的兄弟管叔、蔡叔、霍叔管领。又封纣的儿子武庚为诸侯,受三叔的监视。武王死后,成王继位,周公监国,三叔与周公不和,武庚遂联合东方的奄、蒲姑等国,起兵反周。周公率兵东征,杀武庚,平定叛乱。这次反抗周朝统治的殷人,被称为“顽民”或“殷顽”。


  三十六〔1〕


  现在许多人有大恐惧;我也有大恐惧。
  许多人所怕的,是“中国人”这名目要消灭;我所怕的,是中国人要从“世界人” 中挤出。
  我以为“中国人”这名目,决不会消灭;只要人种还在,总是中国人。譬如埃及犹太人〔2〕,无论他们还有“国粹”没有,现在总叫他埃及犹太人,未尝改了称呼。可见保存名目,全不必劳力费心。
  但是想在现今的世界上,协同生长,挣一地位,即须有相当的进步的智识,道德,品格,思想,才能够站得住脚:这事极须劳力费心。而“国粹”多的国民,尤为劳力费心,因为他的“粹”太多。粹太多,便太特别。太特别,便难与种种人协同生长,挣得地位。
  有人说:“我们要特别生长;不然,何以为中国人!”于是乎要从“世界人”中挤出。
  于是乎中国人失了世界,却暂时仍要在这世界上住!——这便是我的大恐惧。

  注释:

  〔1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《新青年》第五卷第五号,署名俟。
  〔2〕 埃及犹太人 即犹太人(又称以色列人或希伯来人)。他们最先住在埃及亚历山大城等地,公元前一三二○年,其民族领袖摩西带领他们离开埃及,前往迦南(巴勒斯坦)建国。因为他们来自埃及,故有埃及犹太人之称。到了公元七○年,犹太人的国家为罗马帝国所灭,绝大部分犹太人流散到西欧和世界各地。


  三十七〔1〕


  近来很有许多人,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。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,但那时提倡的,是满清王公大臣〔2〕,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〔3〕,位分略有不同。至于他们的宗旨,是一是二,局外人便不得而知。
  现在那班教育家,把“九天玄女传与轩辕黄帝,轩辕黄帝传与尼姑”的老方法,改称“新武术”,又是“中国式体操”,叫青年去练习。听说其中好处甚多,重要的举出两种来,是:
  一,用在体育上。据说中国人学了外国体操,不见效验;所以须改习本国式体操(即打拳)才行。依我想来:两手拿着外国铜锤或木棍,把手脚左伸右伸的,大约于筋肉发达上,也该有点“效验”。无如竟不见效验!那自然只好改途去练“武松脱铐”那些把戏了。这或者因为中国人生理上与外国人不同的缘故。
  二,用在军事上。中国人会打拳,外国人不会打拳:有一天见面对打,中国人得胜,是不消说的了。即使不把外国人“板油扯下”,只消一阵“乌龙扫地”,也便一齐扫倒,从此不能爬起。无如现在打仗,总用枪炮。枪炮这件东西,中国虽然“古时也已有过”,可是此刻没有了。藤牌操法,又不练习,怎能御得枪炮?我想(他们不曾说明,这是我的“管窥蠡测”):打拳打下去,总可达到“枪炮打不进”的程度(即内功?)。这件事从前已经试过一次,在一千九百年〔4〕。可惜那一回真是名誉的完全失败了。且看这一回如何。

  注释:

  〔1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《新青年》第五卷第五号。
  〔2〕 满清王公大臣 指清朝端王载漪、协办大学士刚毅等人。他们都是清朝王公大臣中的顽固分子。戊戌变法失败后,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想废黜光绪帝,立载漪的儿子溥儁为帝位继承人,但遭到各国驻华公使的反对。他们便“赞助”义和团,提倡打拳,企图利用正在兴起的义和团对付外国势力。
  〔3〕 民国的教育家 当时济南镇守使马良写了一本《新武术初级拳脚科》,曾经北洋政府教育部审定为教科书,教育界一些人也对此加以鼓吹。
  〔4〕 义和团在一九○○年抵抗帝国主义八国联军的战争中,曾有“神灵附体,枪炮不入”的迷信说法。


  三十八〔1〕


  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。——只可惜没有“个人的自大”,都是“合群的爱国的自大” 。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,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。
  “个人的自大”,就是独异,是对庸众宣战。除精神病学上的夸大狂外,这种自大的人,大抵有几分天才,——照Nordau〔2〕等说,也可说就是几分狂气,他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,又为庸众所不懂,所以愤世疾俗,渐渐变成厌世家,或“国民之敌”〔3〕。但一切新思想,多从他们出来,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,也从他们发端。所以多有这“个人的自大”的国民,真是多福气!多幸运!“合群的自大”,“爱国的自大”,是党同伐异,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;——至于对别国文明宣战,却尚在其次。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,可以夸示于人,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;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,赞美的了不得;他们的国粹,既然这样有荣光,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!倘若遇见攻击,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,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,数目极多,只须用mob〔4〕的长技,一阵乱噪,便可制胜。胜了,我是一群中的人,自然也胜了;若败了时,一群中有许多人,未必是我受亏:大凡聚众滋事时,多具这种心理,也就是他们的心理。他们举动,看似猛烈,其实却很卑怯。至于所生结果,则复古,尊王,扶清灭洋等等,已领教得多了。所以多有这“合群的爱国的自大” 的国民,真是可哀,真是不幸!
  不幸中国偏只多这一种自大:古人所作所说的事,没一件不好,遵行还怕不及,怎敢说到改革?这种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,虽各派略有不同,根柢总是一致,计算起来,可分作下列五种:
  甲云:“中国地大物博,开化最早;道德天下第一。”这是完全自负。
  乙云:“外国物质文明虽高,中国精神文明更好。”
  丙云:“外国的东西,中国都已有过;某种科学,即某子所说的云云”,这两种都是“古今中外派”的支流;依据张之洞〔5〕的格言,以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”的人物。
  丁云:“外国也有叫化子,——(或云)也有草舍,——娼妓,——臭虫。”这是消极的反抗。
  戊云:“中国便是野蛮的好。”又云:“你说中国思想昏乱,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。从祖先昏乱起,直要昏乱到子孙;从过去昏乱起,直要昏乱到未来。… …(我们是四万万人,)你能把我们灭绝么?”〔6〕这比“丁”更进一层,不去拖人下水,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;至于口气的强硬,却很有《水浒传》中牛二的态度〔7〕。
  五种之中,甲乙丙丁的话,虽然已很荒谬,但同戊比较,尚觉情有可原,因为他们还有一点好胜心存在。譬如衰败人家的子弟,看见别家兴旺,多说大话,摆出大家架子;或寻求人家一点破绽,聊给自己解嘲。这虽然极是可笑,但比那一种掉了鼻子,还说是祖传老病,夸示于众的人,总要算略高一步了。
  戊派的爱国论最晚出,我听了也最寒心;这不但因其居心可怕,实因他所说的更为实在的缘故。昏乱的祖先,养出昏乱的子孙,正是遗传的定理。民族根性造成之后,无论好坏,改变都不容易的。法国G.Le Bon〔8〕著《民族进化的心理》中,说及此事道(原文已忘,今但举其大意)——“我们一举一动,虽似自主,其实多受死鬼的牵制。将我们一代的人,和先前几百代的鬼比较起来,数目上就万不能敌了。”我们几百代的祖先里面,昏乱的人,定然不少:有讲道学〔9〕的儒生,也有讲阴阳五行〔10〕的道士,有静坐炼丹的仙人,也有打脸打把子〔11〕的戏子。所以我们现在虽想好好做“人”,难保血管里的昏乱分子不来作怪,我们也不由自主,一变而为研究丹田脸谱的人物:这真是大可寒心的事。但我总希望这昏乱思想遗传的祸害,不至于有梅毒那样猛烈,竟至百无一免。即使同梅毒一样,现在发明了六百零六,肉体上的病,既可医治;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,可以医治思想上的病。这药原来也已发明,就是“科学”一味。只希望那班精神上掉了鼻子的朋友,不要又打着“祖传老病”的旗号来反对吃药,中国的昏乱病,便也总有全愈的一天。祖先的势力虽大,但如从现代起,立意改变:扫除了昏乱的心思,和助成昏乱的物事(儒道两派的文书),再用了对症的药,即使不能立刻奏效,也可把那病毒略略羼淡。如此几代之后待我们成了祖先的时候,就可以分得昏乱祖先的若干势力,那时便有转机,Le Bon所说的事,也不足怕了。
  以上是我对于“不长进的民族”的疗救方法;至于“灭绝”一条,那是全不成话,可不必说。“灭绝”这两个可怕的字,岂是我们人类应说的?只有张献忠〔12〕这等人曾有如此主张,至今为人类唾骂;而且于实际上发生出什么效验呢?但我有一句话,要劝戊派诸公。“灭绝”这句话,只能吓人,却不能吓倒自然。他是毫无情面:他看见有自向灭绝这条路走的民族,便请他们灭绝,毫不客气。我们自己想活,也希望别人都活;不忍说他人的灭绝,又怕他们自己走到灭绝的路上,把我们带累了也灭绝,所以在此着急。倘使不改现状,反能兴旺,能得真实自由的幸福生活,那就是做野蛮也很好。 ——但可有人敢答应说“是”么?

  注释:

  〔1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《新青年》第五卷第五号,署名迅。
  〔2〕 Nordau 诺尔道(1849—1923),出生于匈牙利的德国医生,政论家、作家。著有政论《退化》、小说《感情的喜剧》等。
  〔3〕 “国民之敌”  指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剧本《国民之敌》的主人公斯铎曼一类人。斯铎曼是一个热心于公共卫生工作的温泉浴场医官。有一次他发现浴场矿泉里含有大量传染病菌,建议把这个浴场加以改建。但市政当局和市民因怕经济利益受到损害,极力加以反对,最后把他革职,宣布他为“国民公敌”。
  〔4〕 mob 英语:乌合之众。
  〔5〕 张之洞(1837—1909) 字孝达,直隶南皮(今河北南皮)人,清末大官僚,洋务派首领之一。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”,见他所著《劝学篇·设学》: “其学堂之法,约有五要:一曰新旧兼学。四书五经、中国史事、政书地图为旧学;西政、西艺、西史为新学。旧学为体,西学为用,不使偏废。”又在该书《会通》中说: “中学为内学,西学为外学,中学治身心,西学应世事,不必尽索之于经文,而必无悖于经义。”
  〔6〕 这里的“思想昏乱”“是我们民族所造成的”等话,是针对《新青年》第五卷第二号(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五日)《通信》栏任鸿隽(即任叔永)致胡适信中的议论而发的,该信中有“吾国的历史、文字、思想,无论如何昏乱,总是这一种不长进的民族造成功了留下来的。此种昏乱种子,不但存在文字历史上,且存在现在及将来子孙的心脑中。所以我敢大胆宣言,若要中国好,除非人(疑“使”字之误)中国人种先行灭绝!可惜主张废汉文汉语的,虽然走于极端,尚是未达一间呢!”等语。按任鸿隽,四川巴县人,科学家。这里所引的话,是他为了反对当时钱玄同等关于要废孔学、灭道教,驱除一般人幼稚、野蛮、顽固思想,必先废灭汉字的论点而发的。
  〔7〕 牛二 小说《水浒》中的人物。他以蛮横无理的态度强迫扬志卖刀给他的故事,见该书第十二回《汴京城杨志卖刀》。
  〔8〕 G.Le Bon 勒朋(1841—1931),法国医生和社会心理学家。他在所著《民族进化的心理定律》(即本文所说的《民族进化的心理》)一书的第一部第一章中说:“吾人应该视种族为一超越时间之永久物,此永久物之组成不单为基一时期内之构成他的活的个体,而也为其长期连续不断的死者,即其祖先是也。欲了解种族之真义必将之同时伸长于过去与将来,死者较之生者是无限的更众多,也是较之他们更强有力。他们统治着无意之巨大范围,此无形的势力启示出智慧上与品性上之一切表现,乃是为其死者,较之为其生者更甚。在指导一民族,只有在他们身上才建筑起一个种族,一世纪过了又一世纪,他们造成了吾人之观念与情感,所以也造成了吾人行为之一切动机。过去的人们不单将他们生理上之组织加于吾人,他们也将其思想加诸吾人;死者乃是生者惟一无辩论余地之主宰,吾人负担着他们的过失之重担,吾人接受着他们的德行之报酬。”(据张公表译文,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五年四月初版)
  〔9〕 道学 又称理学,是宋代周敦颐、程颢、程颐、朱熹等人阐释儒家学说而形成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。它认为“理”是宇宙的本体,把“三纲五常”等封建伦理道德说成是“天理”,提出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的主张,以维护腐朽的封建统治。
  〔10〕 阴阳五行 原是我国古代一种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自然观。它用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五种物质和“阴阳”的概念来解释自然界的起源、发展和变化。后来儒家和道家将阴阳五行学说加以歪曲和神秘化,用来附会解释王朝兴替和社会变动以至人的命运,宣扬唯心主义和神秘主义。
  〔11〕 打脸 传统戏曲演员按照“脸谱”勾画花脸。“打把子”,传统戏曲中的武打。当时《新青年》上曾对“打脸”、“打把子”的存废问题,进行过讨论。
  〔12〕 张献忠 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。参看本卷第196页注〔10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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